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为防止实践中存在的人情案、关系案,最高检要求检察人员对过问或干预、插手的情况均予以记录报告。今天(5月6日)最高检召开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情况发布会,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表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此外,她透露,《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即将出台。
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的问题,成为影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的顽疾。
2015年“三个规定”出台,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去年8月以来,最高检党组要求“逢问必录”,并强调“过问或不过问都一样要依法办理”。
潘毅琴表示,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设立的初衷,不是给检察人员添负担、找麻烦,而是给检察人员披上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
一方面,可以让检察人员免受外部干扰,防止违背法律、良心和职业道德办案、办事;另一方面,在即将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中规定,对如实记录报告者可以在倒查司法责任时免除或减轻责任。
新京报记者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