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检察院公布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2020-05-07 09:40 | 来源: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邓伟强)1月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876人,同比下降46.7%。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52人,不捕率16.1%,同比减少0.54个百分点。记者5月6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向社会公布了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其涵盖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办案数据。据悉,这是该院首次按季度公布全省检察业务数据。
据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继案件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之后,公开检察业务数据成为展现司法检察自信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全省检察机关正式确立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检察业务数据的常态化机制。按季度公布检察业务数据,进一步落实了高检院的决策部署,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层次需求。检察业务数据是评价业务工作的“晴雨表”和指导业务发展的“风向标”。发布检察业务数据,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司法决策、业务管理思维模式,从经验性、模糊化管理向数字化、精密化、智能化管理转变,为各级检察机关科学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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