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12月10日上午,20余名浙江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浙江省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进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了解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公益保护高铁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
2018年1月,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履职中了解到,三门县某建筑材料厂内有一根高达61米的烟囱,该烟囱风化严重、年久失修,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管理职责,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烟囱随时有倒塌的危险。而此烟囱距离甬台温铁路线直线仅50米,甬台温铁路日开行列车62对,平均间隔7分钟一趟。烟囱一旦倒塌,将会对运行中的列车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
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实地走访后,积极与三门县检察院协调对接,两院合力,与相应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多次协商座谈,最终确定由行政机关组织拆迁公司进行人工拆除,并由两院在拆除现场进行法律监督。今年1月18日,烟囱成功拆除,该处铁路安全隐患完全消除。
这是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接力公益诉讼保护高铁安全的范例之一。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惠明介绍,2016年以来,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主动将公益诉讼职能与服务高铁安全相对接,在全国率先开展维护高铁沿线安全专项检察监督工作。该院通过成立“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多渠道排摸收集高铁沿线非法侵占铁路用地、非法施工作业、私搭乱建、违规堆载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截至目前,该院协同铁路部门、地方检察机关成功解决的高铁沿线安全隐患共150余处,办理涉高铁沿线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1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29份,逐步形成了“检企协作、路地联动、线索互通、防治结合”的工作模式。
在座谈交流中,浙江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纷纷踊跃发言。
“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我也是高铁的客户,高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检察机关协同铁路部门、行政部门多方联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高铁沿线安全隐患治理,举措有力、成效明显。对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上作出的创新,十分认同和赞赏。”浙江省人大代表黄丽珍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舆论引导,增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