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省检察院近日制定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执行。据了解,《意见》共10条内容,是指导全省检察机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保障,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中展现担当作为;积极寻求党委、政府的支持,联合公安、法院会签纪要,搭建资金数据网络查询平台,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理念,建设服务型、研究型、创新型检察机关;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发挥好检察建议作用,增强检察建议的说理性和论证性,重视提出完善制度、督促落实的建议,突出检察建议调查研究的过程等。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在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助力有关单位做好追赃挽损工作;要认真分析犯罪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抽丝剥茧,帮助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堵塞金融监管和金融活动中的漏洞,形成治理和防范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对金融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力度,补齐检察人员的专业短板;各市检察院、检察分院和基层检察院都应当组建专司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的工作部门或专门办案团队,加强对金融大数据的分析研判能力,对金融违法犯罪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注意以解决群众法律意识薄弱、金融知识匮乏问题为着力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金融理财观念。(记者 吕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