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河北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举办2019年第二期省级人民监督员培训班。河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培训班上,该院通报了2019年全省检察工作情况,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行了解读。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参训人员分5组进行了座谈交流。与会人民监督员表示,听了对《规定》的解读,学习了张军检察长的讲话,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履行好人民监督员职责有了更明确的思路和信心。座谈中,参训人员还就如何贯彻落实《规定》,进一步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时间虽短,但收获颇丰,一定要认真学习、学以致用,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本报通讯员王倩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