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青海省西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全面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决定》授权全市检察机关在现有法律规定的“五大领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外,可以依法在安全生产、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互联网侵害、公民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损害国家尊严或民族情感等领域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决定》的出台,对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赔偿金管理使用难等问题,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本报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