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高燕艳)近日,广东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行动计划》两份制度性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为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件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等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为大湾区建设营造宽松的干事创业环境。加强对涉产权及民营企业案件的诉讼监督,加大对涉民营企业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高端制造、智能制造、互联网产业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的犯罪,健全与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注重在司法办案中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文件对加强生态文明和公共利益保护提出要求,强调要围绕“绿色湾区”“美丽湾区”建设,强化对大湾区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围绕“健康湾区”建设,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力度,着力保障群众“舌尖安全”和“用药安全”。
两份文件还对粤港澳三地司法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司法交流协作、增进司法共识、提升服务大湾区发展法治化水平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