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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多措并举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发布时间:2020-01-13 11:45 |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近日,福建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情况,通报典型案例和务实举措,传递出检察机关对性侵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预防校园性侵不见实效不收兵的决心。

  据介绍,“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福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670件740人,提起公诉699件778人,其中,批准逮捕教职员工性侵未成年学生犯罪嫌疑人32人,提起公诉30人。龙岩市检察院在办理校外培训机构钢琴老师盛某猥亵儿童二审案中,准确把握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证据标准,追加认定被告人有“其他恶劣情节”,得到法院支持,撤销盛某原判刑期三年零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

  通报指出,福建检察机关围绕未成年人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等主题,联合教育、团委等部门开发针对教职员工及家长的普法课件,全面开展教师犯罪预防以及家长防范性侵教育工作。2019年11月起,福建省检察院联合该省教育厅、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围绕逐步排查在编在岗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等八项举措,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督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对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城乡接合部等地方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曾经发生过性侵案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进行重点监督落实,促进堵漏建制。

  为合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福建省检察院推动11家省级单位会签《福建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暂行办法》,全面推广石狮“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漳州“春蕾安全员”机制等基层创新实践经验,在该省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全面实行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等。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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