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商南检察院从多个方面强化涉案财物管理。
优化涉案财物台账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岗。对所有涉案财物实行一案一档,一物一卡,采取分类存放,定期核查的方式切实做好涉案财物台账管理,安排案件管理部门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统一存放在涉案财物保管室。
严格规范涉案财物“审查、入库、出库、处理”办理程序。侦查机关移交的涉案财物,案件管理部门在审查确认后,对照移送清单逐一认真核对登记,然后在涉案物品上贴上标签,在统一办案系统内办理入库手续。案件移送法院起诉时,检查承办人在起诉书有没有对涉案财物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有无办理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根据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办理出库手续。对于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判决作出收缴的财物则由法院直接处理;对作为证据的相关作案工具在判决中未作出收缴处理的,则按照规定归还物品所有人。
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从法律文书、案卡信息入手,将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是否齐备,采取的措施是否合法、恰当,入库登记是否规范,处理是否乱作为、不作为,出库手续是否齐全等作为在线监控的重点对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口头提示、书面通知等形式早提醒、早纠正,并提出整改要求。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涉案财物检查报告,并通报涉案财物检查情况。
(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