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四举措推进农村养殖场污染治理。
以案释法促宣传。进一步提高畜禽养殖主体环保自律意识,立足检察机关职能职责,通过开展法制宣讲,利用相关环境污染的真实案例,为各大养殖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利用“两微一端”推进线上宣传,畅通12309民意信访渠道,及时发现生态环境破坏公益诉讼线索。
联合职能部门,构建新型“检政”合力。该院督促并协调职能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科学且利于施行的粪污循环利用工程规划,推进畜禽养殖绿色可持续发展,既实现有效监督,又提高工作实效,真正达到“1+1>2”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推动畜禽养殖科学化、绿色化、循环化发展寻找有力支点,发挥生态文明建设检察杠杆作用。
完善法律法规政策,畅通检察监督渠道。在现有立法框架基础上,该院联合政府部门对规模以下养殖主体建立监管制度,明确监管主体,排污标准、处罚标准,确保对畜禽养殖业实现全方位无漏洞监管。
完善“软硬”实力建设,保证监督精准落地。为完善公益诉讼硬件设施建设,该院配置无人机、化学检验检测箱等必要设备,方便案件初查,做到主动出击;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也增强公益诉讼软实力建设,做到技术与办案两手抓,尽最大可能通过检察监督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在精益求精中扎实推进。
据悉,金沙县检察院生态部门已积极走访县内10余个乡镇规模以上养殖场,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养殖场存在雨污未分流、粪污直排等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整改,均已整改回复,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甘婷 雷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