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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碑!烟台市检察院17个内设机构全新亮相
发布时间:2019-12-19 10:14 | 来源:大众日报


  12月13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烟台市检察院机构改革情况。此次改革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17个,其中设置业务机构8个、综合业务机构3个、综合机构6个。

  具体部门设置上,除第一至第八检察部8个业务机构外,还包括办公室、新闻宣传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检察业务保障部(挂法警支队牌子)、检察事务保障部、政治部(人事处、组织教育处)。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由专人专职负责。

  其中一部主要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等工作。二部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等工作。八部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据了解,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烟台市检察院机关自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全部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一次改革,在烟台市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孙美玲 报道)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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