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部门设置上,除第一至第八检察部8个业务机构外,还包括办公室、新闻宣传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部(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检察业务保障部(挂法警支队牌子)、检察事务保障部、政治部(人事处、组织教育处)。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由专人专职负责。
其中一部主要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等工作。二部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等工作。八部负责受理向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据了解,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烟台市检察院机关自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全部检察职能作用发挥的一次改革,在烟台市检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杨秀萍 通讯员 孙美玲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