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5月15日电(记者李铮)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潘春吉15日表示,辽宁省公安机关结合公安职能,向全社会集中推出《辽宁省公安厅打造最优发展环境35项新举措》,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护企安商的平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潘春吉表示,这次出台的《35项新举措》,涉及8个公安业务管理职能,其中,出入境管理12项、治安管理11项、交通管理8项,还有网络安全管理、单位内部管理、保安管理、易制毒制品管理以及民航机场管理等,紧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对现有的公安审批事项进行“再瘦身”,能精简的再精简,努力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取得更大成效。
据介绍,35条新举措努力做到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从今年5月1日起,对市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本市人员、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审核备案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博士后进出站人员,落户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
最大限度压缩时限,达到全国最短。比如,在已经建设机动车号牌制作点的车管所或二手车交易市场,现场申请办理机动车补(换)领号牌业务办理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当日办结。
最大限度便民利民,服务更接地气。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照相环节,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选择满意相片。
最大限度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比如,推行旅客身份证容缺办理住宿登记,未携带身份证的旅客,可通过人像识别设备核验或通过信息网络传至属地派出所认证后,即可登记入住。
最大限度精准优化,提供上门服务。比如,出入境管理部门在自贸区覆盖的地方,设立自贸区专项服务窗口,为自贸区外籍企业、员工提供签证、出入境等便利。
此外,辽宁省公安厅将进一步畅通8890平台、民心网、12389、110、督察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公安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差、“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及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违纪违法问题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