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易)为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委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近年来上海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面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3.0版》。
上海是世界银行评估中国营商环境的重要样本城市之一,上海法院在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中承担了“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的牵头任务,同时承担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等多项指标的参与配合任务。根据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去年上海“执行合同”指标提高2.75分,在我国此项指标提升中占比78%;按照全球城市排名,上海“执行合同”指标位列全球第三,其中“司法程序质量指数”在满分18分中获得16.5分,位居全球第一;“办理破产”指标大幅提升10个位次。
“执行合同”指标集中体现出一个国家或地区司法制度和法院工作的质效水平,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稳定市场预期意义重大。近年来,上海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民商事审判的程序制度保障,提高民商事纠纷解决的质量效率。
针对企业家对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守约方合法权益的迫切需求,上海法院严格依法认定合同可解除、可撤销的情形及合同法律责任,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数据显示,近两年来,上海高院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73.5万件,依法制裁违约欺诈行为,维护诚信交易秩序。
为促进审判提质增效,上海高院制定《关于实行随机自动分案的若干意见》,研发专门的信息化系统,在全市法院实行电脑随机自动分案,确保分案公开透明,提高分案效率。去年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在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设立,集中管辖原由各中院、基层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以及衍生诉讼案件(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除外),有力提升上海破产审判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上海高院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执行不能案件及时转入破产程序。据统计,2019年,上海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750件,同比上升83.4%,一大批僵尸企业通过破产途径合法有序退出市场,公平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各部门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全程网上立案、建立“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上海高院发布的《专项行动计划》共分五部分21条,从推进重点环节机制流程再造、完善破产审判体制机制、精心打造“两个一站式”平台、强化内外协同联动、工作要求5个方面,对上海法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举措、具体任务、时间节点等作了全面布置。值得一提的是,日前,上海法院已在一些工作中取得积极进展,如近期上线“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与司法、银行、证券等行业调解组织以及全市6400多家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在线对接,共同构建“市—区—街镇”三级诉调对接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各类纠纷和谐高效解决。目前,全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收案数占一审民商事收案数的51.9%,其中三分之一以上案件调解成功。
未来,上海法院将一如既往,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稳步提高在上海营商环境评价中的表现,为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