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9月27日电(记者刘邓)26日,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分别在海口和三亚揭牌成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首次设立省级跨区域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管辖诉讼标的额50亿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内设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域管辖范围为海南北部的海口市、定安县等11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内设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域管辖范围为海南南部的三亚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8个市县。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说,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在海南率先设立省级跨区域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这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海南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重大举措。海南各级法院应该抓住机遇大胆创新,为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事业做出新的贡献。要树立精品审判意识,传递清晰明确的司法价值取向,给投资者稳定的心理预期,引导市场竞争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强与国际商事仲裁、调解机构的衔接,建设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打造中国法治的新高地。
此外,海口知识产权法庭同日揭牌,内设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