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联合签署协议全力打造沪浙苏三地法院“新示范”
发布时间:2019-09-26 14: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上海9月11日电 (记者 严剑漪 通讯员 崔缤予)今天,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在上海青浦共同举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并签署《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司法协作协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茆荣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玉明参加了会议。

三地法院将建立长效协作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审判执行、交流合作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三地法院跨域立案工作机制,建立案件识别清单,优化委托送达和事项办理,推进纠纷多元化解,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建立专项审判团队,不断深化跨域执行联动。

江苏高院在谈及今后的发展目标时表示,示范区建设是三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三地法院要在更高政治站位上走在前、做示范。提高智能诉讼服务水平,加强跨域案件审判质效,积极参与长三角社会治理创新,建立健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进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高院强调,三地法院要推进审判执行、诉讼服务、参与社会治理一体化,加强“互联网+审判”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解答好“1+1+1>3”这道题,为长三角一体化司法开拓更多路径、积累更多经验。

上海高院表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有利于构建开放协调的空间格局,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突破口。法院要牢固树立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优化环境资源审判制度,妥善审理长三角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履职,多元解纷,全力打造示范区一流法治环境,深入推进示范区智慧法院建设,力争在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兴平法院:全面打响年末执行攻坚战 兴平法院:魏小宁院长调研民营企业… 兴平法院:拘留失信老总 捍卫司法权… 宜阳法院:法官善意执行 挽回破裂… 兴平法院:交通事故酿纷争 和解执… 兴平法院:法官交警联手 扣押“老… 黄岛法院集力推动速裁攻坚高效结案 兴平法院:“老赖”畏惧拘留 快速…
推荐文章
欧空局未来三年重点投资深空与月球… 补给舰首次接受民船补给 “随营军校”加速孵化新型战训人才 强军路上,树起“生命线”的时代标… 打造“空地一体”的战斗小组 当海军10950天,老兵第一次登上军… 北约实战部署“联合地面监视系统” 武器进口变出口 印度转型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