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毕节市法院系统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创新完善财物查控、协作联动、惩戒震慑、执行管理“四机制”,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顺利通过中国社科院牵头开展的第三方评估,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目前,市县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83万件,执结4.1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66.7亿元,执结率85.9%。
创新财物查控机制
链接网络查。在应用“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与全国14 个部门3900家银行链接的基础上,建设“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市县两级法院与工商、民政、国土、交管、保险等机构联网,执行案件立案后立即开展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工商等信息实现“一网打尽”。借助网络查控平台,市县两级法院执结率上升10.63个百分点,案件执结平均用时缩短68天。
发动群众查。建立悬赏举报制度,畅通执行案件财产线索举报渠道,将举报线索和核实线索单独分开,举报线索由专人负责登记,核实线索由经办执行法官进行,降低举报人的举报风险,使悬赏执行真正落到实处。
委托律师查。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经其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批准后向经申请执行人授权的代理律师签发调查令,由代理律师持令依法向有关单位调查收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实际履行能力的证据,包括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财产情况、是否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等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反馈法院,尽量缓解“调查难”。
创新协作联动机制
法院尽锐加力。全市法院系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抽调精干力量强化执行队伍。每季度考核通报一次执行质效指标,每双周召开一次两级法院督导视频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执行局例会,以目标倒逼任务,以时间倒逼进度。设立执行“作战室”,做到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市县两级法院在执行队伍中配备员额法官57人、法警32人、执行宣传员12人,聘用书记员113人、信息技术人员11人。率先在全省实现市级财物统管,投入1089.99 万元建成现代化执行指挥中心和调度室并与上级法院数据互联互通。
部门协同给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民政、住建、国土、发改、教育、市场监管等44家市直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在司法拘留、限制出境、打击拒执、投资信息、婚姻家庭信息、不动产信息等方面协作,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多领域的联合限制。定期向执行协作单位推送失信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乘坐飞机高铁、融资贷款、工程招标等进行多领域、多方位联合限制。
平台处置助力。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率先探索启动“淘宝网”司法拍卖工作,在淘宝网等建立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高效推进财产处置工作。2017年建立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3551次,成交金额4.19亿元,网拍率为100%,网拍环节实现零投诉。引入“一案一账号”系统,通过执行案款管理平台,在立案环节为每个执行案件设立特有账户,实现执行案款快速发放。
创新惩戒震慑机制
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失信受限宣传影响面,培养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引导干部群众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认识。在全省率先运用网络新闻平台直播执行行动,营造浓厚的执行氛围。组织摄制8部微电影、2部微视频,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加强教育宣传。在全国法院第五届微电影评选中,赫章县法院拍摄的《爸爸别跑》荣获执行单元十佳奖,七星关区、大方县、金沙县、织金县法院制作的4部作品获微电影优秀奖。
压缩失信空间。拓宽失信惩戒渠道,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通过报刊、电视、城区电子广告屏、网络媒体等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加强与移动、电信、联通3家电信运营商合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强制设置“老赖铃声”,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逃债空间。用好社会道德舆论,分片区在其生活活动区域、村组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把名单张贴到“家门口”,实现明显惩戒效果。仅2018年,各县区就有200多名被执行人在家人的督促下,自动履行了义务。
提高震慑强度。市县两级法院开展专项活动惩戒失信行为,集中力量打硬仗、啃硬骨头,先后开展积案清理执行行动、“猎赖利剑行动”和“黔·雷霆风暴”行动,持续释放拒执难容的强烈信号,提高惩戒震慑强度,让失信人员不敢赖。
创新执行管理机制
扎牢制度铁笼管。建立案件动态跟踪管理等制度19项,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及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信息、执行质效、网拍监管、舆情监管等系统,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管理机制,完善保全、查控、查封、评估、拍卖等程序。目前,市县两级法院办结上级法院督办事项653件,挂网督办上级法院交办涉执行信访件118件,办结率为100%。
严格甄别案件管。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严格甄别,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确保通过财产调查、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约谈等方式核实后才能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畅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机制,每半年主动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库存案件查询一次,一经发现具备执行可能性,及时依职权立案恢复执行。
公开高效执行管。坚持执行裁判文书100%公开,主动接受外界监督。主动将财产查控情况、案件主要流程及已使用的强制惩戒措施等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确保整个执行过程有申请执行人参与。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并在15天内开展议价、询价和评估。财产处置完毕后,在30日内将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毕节市委改革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