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记者张晨)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随着8月30日最后一个调试单位武汉海事法院的数据请求模块与中国移动微法院系统成功对接,以及同一天已提前完成系统对接的广州海事法院分别与海口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共同协作完成了3件案件的跨域立案工作,全国海事法院全面实现跨域立案。截至目前,全国海事法院已完成8件案件的跨域立案。
今年6月,最高法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要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以实现跨域立案为突破口,推动跨域诉讼服务全面铺开,推动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切实解决好异地诉讼不便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海事案件的特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法院试点跨域立案后,于7月底选取全国海事案件实现跨域立案为新突破口,探索全国统一的跨域立案机制。仅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全部成功对接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并在全国10家海事法院之中的8家海事法院之间完成8件案件的跨域立案,海事审判跨域立案工作初显成效。
据最高法民四庭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较其他案件,海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管辖,海事纠纷涉外性强,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广,当事人异地诉讼情况多,海事案件跨域立案的需求更强烈、更迫切。同时,针对海事诉讼特殊性,全国海事法院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条件,已基本上实现海事法院本部与其派出法庭之间审判管理的互联互通。各海事法院基于专业相同、业务同质的原因,相互间已经建立较为紧密的工作联系,跨区域协助工作起步早,建立全国海事案件跨域立案机制也具有先天便利条件。全国海事法院跨域立案的实现,使得当事人可以在全国10家海事法院和39个海事派出法庭范围内就近或自主选择一家海事法院或者海事法院的派出法庭办理立案手续,开启了“家门口诉讼”的全新诉讼模式。今后,海事审判将在跨域立案的基础上,完善海事跨域诉讼服务机制,实现快速办理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委托扣押船舶等诉讼委托事项,提高海事法院之间协作效率,进而提高海事审判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