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龙里县人民法院采取“1+2+3+N”工作模式,切实加强基层法治治理能力建设,着力打造“无讼社区”。
筑牢“一个根基”
筑牢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这一根基,是“1+2+3+N”工作模式中的“1”。该院通过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为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打造“无讼社区”奠定基础。
筑牢基层法治队伍根基,就是要鼓励村、组干部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尤其是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让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并行,充分发挥“德治”与“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推行“两个制度”
“片区法官”+“诉讼联络点”制度,是工作模式中的“2”。建设老百姓家门口的片区法官诉讼联络点,努力实现诉讼联络与纠纷化解“一站式”完成,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无讼社区”建设。
龙里法院第一法庭推行的“片区法官”制度,根据辖区人口、案件特点、交通状况和全庭工作人员数量,将管辖范围内的3个乡镇共34个行政村细分为4个“片区”,每一“片区”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片区法官”,负责定点联系,定期下乡进村指导人民调解、巡回审判、案后回访、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片区设置法官信箱及宣传栏,制作法官联系牌予以公示,发放片区法官联系卡。将巡回审判、片区法官定期进村常态化。
协同“三大力量”
“党委+政府+法院”,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强化协同能力,联手打造“无讼社区”
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法治治理能力建设,龙里法院把党委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工作全过程,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正确导向,忠实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小册子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相关政策精神及法律法规,倡导广大群众勇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行动中来,踊跃揭发检举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切实维护自身利益。通过干警向过往群众细心讲解涉黑涉恶案件类别,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推进“多元化解”
结合龙里司法审判实际情况和经验,认真学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福泉“112”模式基本框架,着力打造矛盾纠纷就地多元化解的转型升级版,推动“无讼社区”建设。
龙里法院第一法庭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邀请巴江社区20余名村、组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与,通过现场宣讲形式进行,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第一人民法庭就常见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民间借贷、相邻权、赡养费纠纷等案件进行以案说法,引导人民群众就新时代、新形势下通过法律途径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遇到矛盾纠纷时,通过自行协商或村支两委,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来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认识“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记者 龙蓓 通讯员 杨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