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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高扬,旗帜引领华章——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9-07-09 13:19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本网讯: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强化党建引领,以思想建设、制度落实和工作推进为重点,带领全市法院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267322件,服判息诉率持续走在全省法院工作前列,有力维护了菏泽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以党建引领工作航向
“欲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本”。根据法院各庭室变化情况,菏泽中院重新调整党支部,把支部建在庭上,明确支部书记为庭室主要负责人。针对诉讼案件持续高速发展状况,一方面,充分发挥“红旗高扬”党支部示范作用,开展支部之间法官业务比赛、书记员大比武等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另一方面,强化责任担当,遇到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党员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班长”张正智严于律己,要求“一般干警向党员干警看齐,党员干警向党员领导看齐,党员领导向‘班长’看齐。”张正智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重大敏感案件,审结的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受贿案,以吴建伟为首的全市首例黑势力犯罪集团案,均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年来,市中院党员法官承办案件数占中院的92.6%,扫黑除恶、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重大敏感案件全部由党员法官承办,上级授予法院的荣誉称号98%以上由党员干警争创。
以党建带动群团工作,成立机关团委,充分发挥青年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激发了干警活力。组织青年干警编写的《法官职业道德与行为概论》一书,经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并被列为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培训教材。机关团委被评为“省五四红旗团委”,法警支队团支部被授予 “市五四红旗团支部”,2名同志被评为省“最美青工”。
以党建促进司法为民
菏泽市中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创建活动,市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党员先锋岗”,党组成员带头接访,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大量信访积案被化解。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强化社会化便民服务功能,安排专人在诉讼服务中心为立案、咨询的群众提供“一对一”服务; 推动全市法院建立“24小时法院”,真正“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开展家事审判改革,成立专业审判团队,审结家事案件17963件。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行要素式审判,大量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平均审理天数减少15天,减轻群众诉累。根据市委“双联双创·精准扶贫”工作安排,成立扶贫工作队,选派了8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帮扶对象脱贫率达100%。开展“法官五进”、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以党建创新法院文化
以文化人,润物无声。近三年来,市中院文化长廊里,不断挤满了前列参观学习的机关干部,有的还是千里迢迢的外省法官。市中院十分重视文化涵养的力量,倾心打造党建文化。在办公走廊、电梯门口,法官通道等设计的一块块图文并茂的展板,展示了党的光辉历程、新时代新思想、党的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主题教育活动等内容,不仅打破枯燥沉闷的机关环境,还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干警的价值认同感、归属感。同时以重大学习教育活动和庆“七一”等工作节点,组织开展座谈会,到鲁西南革命陵园祭奠革命英烈等活动,今年提前谋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升级党员活动室,增加“党员政治生日”“身边的榜样”等专栏,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党性观念。2018年,市中院被评为全市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以党建助推工作发展
党建强则队伍强、事业兴。市中院坚持抓党建促发展,把党建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围绕上级法院目标要求,明确工作思路措施,坚持每周党组分析调度工作机制,坚持以上率下,紧紧围绕“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战略部署,积极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审结的民商事案件65.75%以调解撤诉解决。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刑事审判一庭党支部根据本市刑事审判工作特点,认真总结“审判引导侦诉”等多项刑事审判经验,理论成果在省级以上得到推广。审监二庭党支部针对面广量大的各类不同案件,凝心聚力,严格遵守合议制度。2018年,全年案件结收比为100%,所办理案件无上访或被上级法院再审改判案件,今年建党节前夕被省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于莉,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2年来,凭借自己的热心、耐心、诚心和细心,审理的600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人重新犯罪,挽救了一大批犯罪失足的青少年。
菏泽市中院在党建工作的引领下,两年来有17个集体、89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持续保持全省精神文明单位。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心风。如今,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旗帜引领下,扬帆起航,乘风破浪,一路向前!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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