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9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导工作期间,督导组分三批向贵州高院移交督办案件101件。截至7月5日,全省法院已将101件督办案件全部审结,审结率为100%,圆满完成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督办任务。
据了解,在收到中央督导组移交督办案件后,省高院召开党组会研究贯彻落实,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指导,对于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将“专人专案”督导落到实处,从案件立案到审理、宣判全程跟踪,确保把好法律和政策的界限。省高院扫黑办组织骨干力量,明确专人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重点案件负责督办,从立案、审理、宣判全程进行跟踪,督促案件审理法院明确具体审理计划,包括合议庭阅卷时间、庭前会议时间、开庭时间、宣判时间等,推进涉黑恶案件的高质效审理。
省高院扫黑办还多次召开案件督办会,听取督办案件所在法院关于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督促指导。同时,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重点案件,下发督办函,要求相关法院严格按照审理计划进行开庭、宣判,快速高效审结。同时,建立一对一案件指导机制,要求案件指导人时刻跟进,加强督办,及时解决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为及时审结涉黑恶案件扫清障碍。
在依法快审快判的同时,全省法院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不动摇,强调“时间服从质量”,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将每一起督办案件都办成“铁案”。
此外,全省法院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旁听涉黑恶案件庭审活动,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以案释法,强化法治宣传效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专项斗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记者 王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