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法院强化法庭管理规范律师出庭着装
发布时间:2019-06-26 14:25 | 来源:新华网
为落实吉林省法院关于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延边中院将规范律师出庭着装问题作为规范法庭管理一项重要举措予以配套推进。近期,延边中院已就规范律师出庭着装问题与延边州司法局、州律协达成共识。
早在2003年,司法部就印发《关于实行律师出庭统一着装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出庭时,必须着全国统一律师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尽管关于律师出庭着装问题司法部和最高院均有明确规定,但是长期以来,延边州律师出庭着装不规范问题却十分普遍,在延边州辖区律师着律师袍出庭的情形极少,在司法礼仪方面存在一定短板。
为此,延边州法院由行政庭牵头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5月13日向延边州司法局和延边州律协送达了关于规范律师出庭着装的司法建议,并针对司法建议中的相关问题与延边州司法局和延边州律协相关领导开展座谈,对规范律师出庭着装问题达成共识。延边州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律师出庭着装很重要也很必要,将督促律师协会把规范着装问题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做好必要摸底情况后建立具体的操作规程。延边州州律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将着手建立相关机制,预测和解决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鉴于实际操作中诸多需要实际解决的问题,如律师更衣室的设置、相关法庭基础设施的建设等,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责任编辑:朱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