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人民法院严格贯彻中央和省、无锡市、宜兴市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组织,迅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市人民法院共判决涉恶势力犯罪案件4件10人,目前均已生效。
立足审判职能,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市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了案件信息通报机制、重大案件层报内审机制、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和黑恶案件专门台账机制,并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及时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涉及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团伙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固定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提出指导意见,并不定期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会商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相关案件。
同时,市人民法院围绕涉黑恶案件审判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进行调查研究,对辖区内出现的实施“套路贷”、“软暴力”逼债的黑恶势力犯罪重点研判。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督管理,防范“套路贷”等涉黑恶势力破坏正常市场秩序。
此外,市人民法院及时通过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大屏幕、《宜兴法院扫黑除恶专刊》等途径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精神、动态和典型案例,对相关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集中宣判,并邀请各级媒体进行报道,全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