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第一经济大省,民营经济是广东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推动广东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统计显示,2018年广东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和税收、60%以上的投资、75%以上的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与此同时,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红线”在哪里,法律如何认定恶意申请财产保全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等问题依然是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难题。
广东法院通过司法裁判、发布典型案件,明确经济纠纷或刑事犯罪边界等司法实践中容易混淆的难点问题,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坚持疑罪从无,保障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终于等来了无罪,感谢法院主持公道!”今年1月,东亚公司股东麦某拿到法院判决书后感叹地说。
几年前,麦某与陈某用两人共有的厂房做抵押,以麦某的东亚公司名义贷款660万元。陈某多次催要欠款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诉机关以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指控麦某。该案再审法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王兴元告诉记者:“现有证据可以证明东亚公司注册资金、增加注册资金以及经营期间的主要资金均由麦某提供,案件证据不足以认定麦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坚持疑罪从无,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案件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2018年12月,广东高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从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及涉产权冤错案件纠错等十个方面作出规定。记者从广东高院了解到,目前有9件涉产权冤错申诉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同时,广东法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等严重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统计显示,2018年以来,广东法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已经对220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广东省民营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常务副会长黄艳婷表示:“司法护航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有利于增强民营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感和投资信心,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以公平为核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每一座山都牵动着民营企业家的汗水与神经。
“融资难问题导致很多高利贷转贷的出现,包括一些小额贷。一些人因为转贷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诈骗。”广东演艺设备行业商会会长王锐祥在广东高院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表示。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广东高院提出要依法保护融资租赁、保理等新型融资模式,妥善认定涉及企业股权质押担保的法律效力,合理把握资金借贷的裁判尺度,遏制高利贷倾向,确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16年,仁化县丹霞灜枫温泉公司将当地仁化县政府、城口镇政府告上法庭。缘起是因为城口镇政府招商引资时承诺给予该公司的土地,县政府挂牌出让后,被其他公司竞得,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一审法院认为,项目用地当时属于农民集体土地,镇政府并无征收集体土地权限,原温泉开发协议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城口镇政府应赔偿丹霞灜枫公司投入的投资款2000余万元,但丹霞灜枫公司要求赔偿可得利益等损失的请求未能得到支持。投资方丹霞灜枫公司不服,上诉到广东高院。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广东高院多次组织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终止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由城口镇政府退还原告投资款,补偿12年投资利息,合计3800万元,原告丹霞灜枫公司投资建设形成的所有资产、已取得许可证移交城口镇政府。
“让投入可预期,平等保护需要打破各种‘玻璃门’。”该案的承办法官窦家应表示,“在处理这一类招商引资引发纠纷时,违法的条款固然不能继续履行,但企业的正当利益仍应予保护,有关损失应由各方根据过错程度分担。”
2018年,广东法院审结金融民事一审案件16.9万件,结案标的额2043亿元。审结涉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案件3.5万件,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公正善意文明执行,激发企业发展新动力
“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家对目前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集中在财产保全、查封、规范执行等领域。
“建议司法审慎立案,防止竞争对手借助司法手段打击经营对手。”“应当避免随意查封、冻结企业资产的司法行为。”…… 广东省信用协会副会长刘朔婴、广东省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罗达全等企业家表示。
为及时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广东法院对涉行政机关拖欠民营企业执行案款等不履行义务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同时,严格保护执行程序中民营企业的发展权益。
深圳龙华区的龙伟等22名员工,因为劳动争议纠纷将深圳市鸿益进公司告上法庭。为确保拿到支付款,申请了财产保全。在法院对被告公司的CNC铣床设备查封之后,该公司提出置换查封设备的诉求。最终被法院及时采纳。
广东高院研究室主任王庆丰表示,司法既要树立严格公正意识,也要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法院以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体现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理念。他介绍,2018年广东高院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加强司法审查,严格依法规范适用司法强制措施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把握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证据保全适用条件等强制措施。
在执行活动中,广东法院坚持“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另外,广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重整职能作用,不断激发、释放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在深圳福昌公司、佛山西樵高尔夫公司等尚具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中,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帮助企业再生。广东法院还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近三年,广东法院审结各类商事纠纷一审案件100多万件。
“法院积极主动的沟通,充分保障了企业家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良好环境。”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