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广东省高院了解到,2018年,广东法院依法审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审判涉黑涉恶案件723件,惩处犯罪分子3260人,判处财产刑近3亿元。
据了解,广东法院着重打击10类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共审结335件,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20人,涉黑案件重刑率达44.84%,依法惩处了一大批“村霸”“海霸”“行霸”黑恶势力。在重刑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广东法院加大对涉黑恶犯罪分子的财产刑处罚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其中,惠州“碰瓷”发家的张伟良等27人被判处财产刑高达962万元,湛江“海霸”梁槐等38人、广州“村霸”邬健威等31人涉黑两案财产刑分别达896万和433万余元。针对涉经济犯罪中出现的新类型涉黑涉恶犯罪,广东法院建立了涉“套路贷”案件当事人检索库,加强对涉“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的甄别和摸排,依法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