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网凭祥(广西)12月27日电 记者马艳 通讯员费文彬 黄舒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今天对吕石超等18人重大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主犯吕石超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其他被告人谭政宽等17人分别以上述全部或部分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至两年零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初以来被告人吕石超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以凭祥市上石镇一出租屋为据点,组织纠集了一批同伙将势力范围扩大,发展形成以吕石超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通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聚敛财物,为非作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