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珠海5月23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梁倩雯 黄蕴磊)5月19日,香洲法院与珠海市银行业协会共同举办首期金融纠纷案件研讨会。针对金融纠纷案件审判中的问题和建议,香洲法院法官会同香洲辖区银行业专业人士、律师代表等共100多人展开探讨和交流。
据了解,在香洲法院审理的各类商事案件中,金融类案件约占80%。随着金融业务迅猛发展,近年来香洲法院所受理的金融债权、伪卡盗刷等新型疑难金融案件激增。针对这些情况,为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水平,今年2月,香洲法院在南湾法庭设立金融审判团队,包括4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7名书记员,专门负责审理香洲辖区内的金融纠纷案件,包括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等类型案件。4月26日,香洲法院金融审判团队还尝试对4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当庭宣判,这也是该团队自成立以来首批当庭宣判的案件,有效缩短了审判周期。
为总结金融纠纷案件审判经验,广泛聆听金融界、法律界专业人士的意见,香洲法院于5月19日举办首期金融纠纷案件研讨会,邀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监管分局、珠海市银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以及香洲辖区内各商业银行主管讼诉业务的负责人、律师代表等共100多人参加。在研讨会上,香洲法院金融审判团队的法官与参会人员交流了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时遇到的问题,如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因合同约定或银行告知的当事人地址不明确等原因,导致法院对被告的送达周期延长,影响审判效率;因法院与银行间缺乏有效协调沟通,造成多次重复工作,导致诉讼成本增加和司法资源浪费等。
针对上述问题,香洲法院金融审判团队创新方法、探索新审判模式,从出台审判规范、优化送达方法、简化裁判文书、提高当庭宣判率等工作着手,逐步摸索建立符合金融纠纷特点、切实可行的审判运行模式。5月8日,香洲法院向珠海市各商业银行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银行在信用卡领用合约或各类金融借款合同中,对诉讼文书送达地址进行明确约定,约定双方若因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的,以合同中确认的地址作为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这将有望改变目前90%以上信用卡和金融借款案件需耗费数月用于公告送达的现状,缩短送达周期,解决这些案件“送达难”的现象。此外,香洲法院法官在研讨会上还提出,建议各银行统一规范银行起诉状及要素表的书写格式及内容,并向各银行提供了信用卡和金融借款案件的民事起诉书范本、要素表范本。银行在诉讼时使用统一规范的法律文书,将有利于法院提升对证据和案件事实审查和认定的效率,也增加了案件当庭宣判的可能性,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
香洲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次研讨会上,香洲法院与银行业的金融诉讼专业人士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探讨,收集了许多有用的意见和建议,对今后法院进一步提升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质效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今后,香洲法院将以服务金融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金融生态为目标,不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组织、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 深入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切实有效地规范金融秩序,为辖区内的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