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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沙区法院优先办理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7-05-23 11:00 | 来源:新疆日报(乌鲁木齐)


    本报乌鲁木齐5月22日讯记者杨舒涵报道:18日上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案款集中发放大会,在一起集团诉讼案件中的212名原告,通过法院开启的优先执行绿色通道,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取到了共计280余万元的执行案款。

    乌市沙区法院新闻发言人陈晶晶介绍,去年以来,沙区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等多渠道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问题。2016年,沙区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583件,执行到位资金4803.84余万元。该院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办案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的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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