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一男子伪造法院判决与他人结婚 被妻子揭发获刑二年
发布时间:2017-05-01 14:2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昆明5月1日电 (王艳龙 李玲)云南一男子伪造法院判决与其他女子结婚,被妻子揭发。记者1日从云南宣威市人民法院获悉,该名男子因此获刑二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夏某与妻子袁某婚后生育两对双胞胎,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双方时常发生争吵。2012年,袁某向宣威法院倘塘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但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和好。后袁某长期外出打工,夏某在家照顾四个孩子。由于妻子长期外出,照顾四个孩子的重担落在了夏某的肩上,夏某觉得这样的婚姻没意义,第一次起诉离婚没能离成,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快捷的办法,把之前倘塘法庭送达给他的应诉通知书上的印章取下,粘贴在自行打印的判决书上,伪造准予其与袁某离婚的民事判决书。

  2016年4月,夏某持该伪造的民事判决书与秦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同年,外出打工的妻子袁某因生病回家,向丈夫夏某索要治疗费,夏某告知袁某他们已经离婚了,并把伪造的离婚判决书复印一份给袁某。袁某觉得蹊跷,决定到倘塘法庭去询问事情的原委。

  接待法官看了离婚判决书,觉得民事案号有问题,宣威法院的公章也有问题,于是在电脑上查询一番,除了双方在2012年起诉到法庭,后被调解和好的这个案子之外,再也没有受理过双方的离婚案件。法官立刻意识到可能是夏某伪造了法院的判决书,即刻与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夏某为了与妻子袁某快速解决婚姻关系,才伪造了这样一份离婚判决书。

  考虑到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宣威法院对其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夏某表示服判。(完)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跨省追踪 潢川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涉… 江苏连云港赣榆区少年家事审判庭助… 广西凭祥涉黑案一审宣判 18人获刑… 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 … 上海法院:“首创精神”铸就司改品… 上海法院打造司改品牌破解“三难”… 北京二中院:近八成校园伤害案 学… 北京法院—— “集约送达”让法官…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