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法制与新闻》官方网站
商家销售假冒LV皮带赔4万
发布时间:2017-04-25 10:53 | 来源:法制日报——法新网


    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LV)是法国知名奢侈品公司,租赁河南省郑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商铺的马某因销售假冒LV商标的皮带,被法院判决连带赔偿LV公司4万元。今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此案榜上有名。

  商标侵权商家卖家连带赔偿

  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郑州一家大型服饰、箱包等批发、零售商场,该商场部分商铺售出后由业主招租,由该商贸公司统一管理。马某租赁该商场一商铺经营服装。LV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从马某经营的店铺购买了假冒“LV”商标的一条皮带,并以律师函告知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彻底查处出售假冒“LV”商标商品的商户。

  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接到律师函后在商场内张贴公告,禁止商户售卖LV公司的商品,并向LV公司回函称涉嫌侵权商品全部撤柜,彻查售假行为。4个月后,LV公司在马某经营的商铺再次购买到假冒“LV”商标的皮带,遂引发诉讼。法院判决,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和马某共同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LV公司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市场的经营、管理者虽然并不直接出售侵权产品,但加强对市场内众多小商户的管理、避免侵犯知名商标,仍具有高度的注意义务,法院判决其对小商户的商标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规范郑州各类批发、零售市场竞争秩序具有典型借鉴意义。

  未经授权转播节目被判赔偿

  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经中央电视台、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在河南省辖区范围内对中央电视台第3、5、6、8套电视节目进行经营管理、收视费收缴、知识产权保护。商丘某电视公司未经授权,在商丘市转播上述电视节目。法院认为,商丘某电视公司侵犯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的广播组织权,判决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并赔礼道歉。

  随着无线传输技术的不断革新,未经授权而通过无线模式转播电视节目成为广播组织权制度面临的新问题。我国著作权法对广播组织权的规定较为笼统,本案判决细化了广播组织权的权利主体和权利内容。

  在河南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还有范某非法制造“好想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何某侵犯著作权案、金星啤酒公司与省外某啤酒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



责任编辑:高翔
最新文章
跨省追踪 潢川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涉… 江苏连云港赣榆区少年家事审判庭助… 广西凭祥涉黑案一审宣判 18人获刑… 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 … 上海法院:“首创精神”铸就司改品… 上海法院打造司改品牌破解“三难”… 北京二中院:近八成校园伤害案 学… 北京法院—— “集约送达”让法官…
推荐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百零九次委…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 最高检对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同步审查… 公安部:严肃追责赌博幕后保护伞 打… 最高检已纠正7件涉产权刑事申诉、… 公安部党委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 最高检:谨防假冒检察机关实施电信… 曹建明: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