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张女士在司法拍卖中拍到了一套近200万元的写字楼。钱付了,产权也获得了,可大半年过去了,写字楼却被别人霸占着。原来,有人以与前业主有租赁合同在身,拒绝搬迁。4月19日,长丰县法院执行庭出动40多名干警,将新天地广场一写字楼内强占房屋的人员及物品清理出来。
法院数十名干警“请出”强占者
上午9点,当长丰县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该写字楼时,只见门外站着十多个彪形大汉。走进屋内,里面的物品摆放整齐,但几名工作人员有的在闲聊,有的在喝茶,并不像上班的样子,而像是在等候。
为了确保现场安全,执行庭的干警们守住了4个窗口,并在门外拉上了警戒线。
当执行庭的法官拿出相关文书,要求无关人员清理物品退出警戒线外时,屋内的人员都站了起来。“谁也不许搬。”“想让我们搬,先把我们的账算清楚。”……屋内的人员情绪激动,拒绝配合,并大喊大叫起来。
“你们先撤出警戒线。剩下的问题,我们几方坐下来慢慢协商。”干警两两一组,将强留在屋内的人员都“请”了出去。
原是因原业主经济纠纷所致
已经被拍卖的房屋,为何会被陌生人霸占?原来,房屋原来的业主彭某夫妻因为欠钱,几年前“人间蒸发”。彭某夫妻曾用这套房子在银行抵押贷款150万元。彭某夫妻不见后,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后,决定拍卖该写字楼偿还彭某夫妻的欠款。2015年2月法院立案执行。历经评估和三次拍卖,2016年9月涉案写字楼以180多万元被张女士购买。
“刚买的时候,我来看过,这个写字楼是空的,压根没人。”然而,当张女士后面几次再来查看时,发现这里已经成了别人的办公场所。后经询问得知,霸占这里的人是一名张姓男子。而张先生表示,因为彭某夫妻欠自己的钱,于是便把房屋长期租给了自己,“我已经一把付清了几十年的租金。”
然而,长丰县法院相关人士表示,评估和拍卖时,他们做过调查, 这个写字楼是空置的,压根没有租出去。而且,拍卖完成后,张先生也没有对法院的执行提出异议。因此,即使张先生有租赁合同,也是在该写字楼被查封后签订的,属于无效合同。
为此,长丰县法院三番五次发出公告,要求张先生将办公场所搬离,却一直没有效果。
涉案房屋最终物归原主
这次,长丰法院执行局动起了真格。他们邀请涉案房屋所在辖区的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执行局以及派出所、街道等人员共同强制清场,并且提前告知了张某。
经过多轮谈判和协调,最终情绪对抗的张某同意迁出,由涉案写字楼买受人张女士和银行补偿10万元装修损失。
昨日,该房屋最终被清空,并将回到主人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