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保监局与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建立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保险宣传的深入,服务质量的提升,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也在猛增。青海保监局把保护民族地区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到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高度来认识,根据当地的特点,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于2016年底,同海南藏族自治州司法部门达成共识,并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的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诉调对接”工作将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依法公正、高效便民、积极稳妥的原则,州、县两级法院采用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这种机制高效率、低成本地解决保险纠纷。同时,《细则》规定了保险纠纷调解协议效力的司法确认程序,当保险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自愿提出调解申请,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可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并具有其强制执行力。(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