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省财政厅会同教育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其中,国家试点县所需资金继续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试点县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2021年,全年共下达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4.38亿元,比上年增加11.8%,受益学生约57万人。(记者 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