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下简称《规划》)进行政策解读。
据介绍,《规划》共12章、55节。为确保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可量化、能执行,《规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化发展、生态系统质量和环境风险防范四大类21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9项。
同时,《规划》确立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内蒙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35年,自治区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内蒙古基本建成。
此外,《规划》围绕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程,持续改善大气环境,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改善土壤和农村牧区环境,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和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9大重点任务。
为推动《规划》顺利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同步编制了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配套编制了自治区“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乌海及周边地区“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记者 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