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省财政近日下达耕地保护激励资金1亿元,对南京市雨花台区古雄街道等50个乡(镇)、街道分别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省财政每年投入1亿元,对全省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政府给予200万元奖励。省级激励资金直达乡镇,真正用在实施耕地保护工作的“一线”,突出先进引导作用,激发各地耕地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根据规定,省自然资源厅每年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激励名单并向社会公告,经省政府同意后下达激励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其中,受省级激励的乡镇政府应将不低于激励资金的50%,用于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王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