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1月17日电(记者陈国峰)记者17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将全省16市划分为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城区人口总数超过100万的城市和其他城市三个类别,因城施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山东计划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7.48万套(间),目前已开工7.49万套(间)。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玉志介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重点保障在城区工作生活、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当地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限制,优先保障新就业、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
山东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并从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细化支持政策。对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实行一地一策,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对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监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享受相应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