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92亿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数减少17.14亿元,自2011年中央首次公布“三公”经费以来,该项支出已实现“七连降”。
26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透露上述 信息。
刘昆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84亿元,减少2.7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33亿元,减少10.82亿元;公务接待费2.75亿元,减少3.53亿元。
谈及减少的原因,刘昆说,主要是中央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外事接待任务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减少。
根据官方数据,该项支出逐年下降:2012年支出合计74.25亿元;2013年支出合计70.15亿元;2014年支出合计58.8亿元;2015年支出合计53.73亿元;2016年支出合计48.25亿元;2017年支出合计4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