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安徽铜陵召开综合医改试点典型经验新闻发布会,11个试点省份分别就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以及医疗服务提升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
2015年,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开展省级医改综合试点,目前涉及试点省份共计两批11个,包括江苏、安徽、福建、青海、浙江、重庆、四川、陕西、湖南、宁夏和上海。国家卫健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开展综合医改以来,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实施“自选动作”,形成了一批可圈可点的亮点做法,切实发挥了“先遣队”和“排头兵”的作用。
试点改革启动以来,各试点省份均建立强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高位推动医改。创新突破亮点纷呈,各试点省份积极作为,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通过细化改革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满意度。其中,作为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安徽率先在全国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加成,全面实施药品和耗材采购“两票制”,创新县域医共体、药品带量采购、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等改革举措;浙江在全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2019年推出十项举措,推进“云胶片”“医后付”等新应用,50多个县实现“出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
“综合医改的重点就是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梁万年表示,在“看病难”方面,各试点省份通过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施县域综合改革、注重改革与改善并重、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作用等一系列举措,优化了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了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同时,通过进一步降低虚高药价、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医疗保障效应和深入开展健康扶贫等方式,有效化解了“看病贵”难题。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试点省份的指导,把试点省份打造成全国的医改标杆,推动综合医改试点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