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上述目标。根据《意见》内容,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最严谨的标准
食品安全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民心工程”,它既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紧密相连,又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国已完成5000项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发布了122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持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原局长张茅此前指出,但与发达国家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农药、兽药残留及食品添加剂等安全标准还有较大不足,产品标准缺失、滞后问题仍比较突出。
针对食品安全标准与最严谨标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的情况,《意见》提出,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立足国情、对接国际,加快制修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到2020年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指标达到1万项,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加快制修订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完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标准制定。及时修订完善食品标签等标准。
与此同时,借鉴和转化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简化优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流程,加快制修订进度。完善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制定机制。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积极参与国际新兴危害因素的评估分析与管理决策。
到2035年,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进入世界前列,这是《意见》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提出的总体目标。“《意见》的出台,对我国整个食品行业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在此之前,我国在食品安全这方面虽然也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但却没有这么详细的“路线图”。从《意见》内容可以看出,无论是在整个时间表的设置,还是在具体细则方面的把控都非常明确。《意见》整体对于目前我国食品行业所存在的不足、出现的乱象,做出了一个精准的部署。
在朱丹蓬看来,对于产业端来说,《意见》对整个中国食品产业结构的提升起到一个非常好的支撑作用。对于消费者来说,在顶层设计方面,明确市场主体责任,《意见》也对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强而有力的政策保障。
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秉着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意见》提出,要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真正起到“把关人”的作用。具体来看,要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数据显示,我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3.7%、2.8%、1.8%和1.1%,主要污染物为镉、镍、铜、砷、汞、铅、滴滴涕和多环芳烃。
为加强耕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此前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强化重金属等污染源管控,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并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对于难以有效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且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快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19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此次抽检的428043批次食品总体不合格率为2.2%,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从检验不合格的项目看,仍以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3类问题为主,分别占不合格总数的30.7%、23.7%、22.9%。质量指标不达标占不合格总数的比例同比降低0.9个百分点。
实际上,在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中,农兽药残留超标屡屡被提及。为此,《意见》强调,要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
食品安全溯源管理
记者注意到,《意见》还提出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国家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接受政府监督,互通互享信息。
据了解,食品追溯体系是指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保存并向社会公开的系统。它通过确定关键追溯点,明确追溯的方法和要求,采用纸质或信息化手段真实准确地记录原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储存交付等信息,从而实现产品正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确保在发生问题时能够查清流向、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防控风险的目的,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事实上,目前各地已经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方面进行了部署。据了解,去年6月底,福建省的食品安全“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涵盖食用农产品、水产品、预包装食品等11大类。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平台实现对食品药品监管、农业、海洋与渔业、海关、粮食、商务、质监、工商、林业、卫计等部门相关追溯数据的统一汇聚,对已经自建有追溯平台的企业开放数据接口,实现企业追溯数据的上传和管理。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包含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环节内容,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可以实现“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