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并发布“2018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据通报,2018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同比均上升31.7%。
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激发民族创新动力的需要,也是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据介绍, 2018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同比均上升31.7%;提起公诉4458件8325人,同比分别上升21.3%和22.3%。其中,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侵犯商标权犯罪3100件5266人,起诉4136件7741人;批捕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侵犯著作权犯罪107件174人,起诉145件304人;批捕侵犯商业秘密罪28件53人,起诉27件56人;批捕数罪或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70件133人,提起公诉147件220人。
此外,检察机关还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及时精准打击犯罪。例如,2018年,最高检挂牌督办了江门“1·19”假冒注册商标案等10起重大侵犯商标权案件;联合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对天津冯某某涉嫌利用网盘传播侵权作品案等22起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并于10月派员赴四川、福建现场督导案件办理。
郑新俭说,当前,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四大新特点。一是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量快速增长,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销售渠道由原来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利用互联网销售等新型渠道发展,侵权作品也多以网络方式传播。二是案件呈现生产、物流、销售环节分离、上下线延长、受害人分布广及数额认定复杂等特点,查办难度增大。三是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90%以上,涉及烟酒、食品、服帽、化妆品、数码产品等多个领域。其中,高档烟酒、服饰等由于利润高、门槛低,成为制假售假者的首选。四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犯罪分工日趋细化,隐蔽性越来越强。
郑新俭表示,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立足办案、稳步提高办案质量,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全面提升执法能力,拓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服务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