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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最低价中标”,设置“中位价”中标
发布时间:2019-03-07 10:37 | 来源: 中国科技网


——农工党中央建议完善国家药品采购政策

中国科技网讯(何建昆)农工党中央在2019年两会上提议健全完善药品采购政策

针对药品生产供应特点,坚持分类采购

我国药品生产供应存在不均衡现象,表现为过度重复(在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不到10%的通用名品种占据了67%的批文)和相对不足(在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中,约45%的通用名品种仅占3%的批文)并存,产能过剩(化学药品、某些中成药)和产能不足(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并存,针对不同品种的不同市场表现,必须采取不同的保障方式。不应该单一采用招标采购方式,应该针对生产供应的不同情况,选择使用不同的采购方式,统一采购方和支付方,建立量价挂钩下的价格谈判机制,对供应不足的品种应该考虑实施直接挂网、医院或GPO采购等方式。

取消“最低价中标”,设置“中位价”中标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越来越多的医药企业开始从事创新药物的研究和开发,涌现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临床急需、疗效确切的创新药。同时,一批仿制药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建议对国产创新药,尤其是国家重大新药专项支持研发国产创新药,以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种给予扶持,充分发挥国产创新药和仿制药的替代作用,切实加大支持力度,优先采购,鼓励临床使用,并适当提高医保支付标准。对这些药品的采购,要避免因价格过低打击企业创新积极性及带来质量风险,避免因单一来源采购形成垄断或造成短缺,建议参照建筑工程招标方式,取消“最低价中标”,在对药品以及该品种供应保障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设置“中位价”中标。此外,可通过政府基金投资、定向低息贷款等措施,鼓励国产创新药、仿制药参与全球竞争,拓展海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

树立“价值医疗”理念,突出临床效果

临床医疗应该追求最佳的治疗效果”,而不是单一的成本控制,更不是单一的药品费用控制。因为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价格稍高、疗效好的品种,虽然会导致药品费用的增加,但是由于其确切的疗效,有可能带来医疗总费用的降低。何建昆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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