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四川省出租汽车运价管理规定》将正式出台,将全省一个标尺,对出租汽车(包括巡游车、网约车)定价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对出租汽车运价进行管理,全国部分城市有规定,但以省为单位,这还是首次。
根据《规定》送审稿,我省出租汽车运价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其中,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者两者相结合,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如果当地城市认为有必要,可申请纳入《四川省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明确,政府指导价分为基准价及上下浮动幅度、上限价格及下浮幅度、下限价格及上浮幅度三种形式,具体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至少每3年或5年进行一次评估。
网约车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网约车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但《规定》亦明确,运价应符合价值规律,且相对保持稳定。(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