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13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为便于了解核实有关情况,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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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单位: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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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拟表彰人选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第六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拟表彰人选名单
李水全,男,38岁,汉族,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邯郸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站副站长。
李水全2002年参加工作成为一名煤矿井下矿工,通过自学法律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合格,2009年成为一名专职律师。煤矿工作经历使他把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律师从业奋斗的目标,热心职工维权事业,积极参与处理工资拖欠、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待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案件,累计办理职工维权案件400余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占半数以上,为职工讨要工资、赔偿款超过5000万元。热心公益,爱法普法,每年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职工上万人次;积极为地方工会和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工会在我身边”栏目提供典型案例和法律素材;作为特邀嘉宾在当地晚报“律师在线”栏目中连续3年免费向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曾代理“天价工伤赔偿案”,为二级伤残职工获得高达225万元的赔偿金额;代理的两起工伤案件入选2014年度、2016年度“河北省职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执业8年,始终保持当事人“零投诉”记录。
先后荣获河北省“最信赖的优秀律师”、邯郸市“青年拔尖律师”以及“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
吴胜利,男,51岁,汉族,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胜利长期致力于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共代理劳动争议案件600余件,服务职工近2000人次。所代理的某集团148名船员维权案件,持续8年辗转数千公里,历经仲裁、诉讼等10个程序、8家仲裁及审判机构,终于在2016年为职工追讨经济补偿金等款项约1600万元。多年深入厂矿企业现场指导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用工,现场举办讲座30余场,听众逾5000人次,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立。非常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产能企业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为三家企业提供职工安置法律服务,认真研究补偿项目及补偿标准等,妥善安置职工数百人,无一例上访,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法治宣传,在多种媒体开设职工维权专栏,发表文章100余篇;为凤凰网湖北频道公益栏目“凰家大律师”撰写法治宣传文章200余篇。发起设立“湖北省劳动保障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积极倡导和实践律师参与职工维权涉法信访接待的“大信访”模式,义务信访接待近万人。义务培训工会干部、劳动仲裁员、法律工作者、律师数千人,悉心传授依法维权的经验和技巧。作为湖北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首席律师,积极为工会微信公众号策划、供稿,带领团队24小时在线接受职工咨询,义务在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值班,为来访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先后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记个人二等功,被授予“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陆敬波,男,46岁,汉族,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陆敬波从事职工维权、劳动争议处理及研究10余年,为职工维权提供咨询、培训、代书、代理等法律服务万余人次。近年来,应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总工会等邀请参与劳动法领域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研讨,代表工会组织与广大职工,就《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修订发表专业意见,充分维护职工各项劳动保障权利。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牢牢站稳职工立场,积极为职工发声代言,多次以律师身份参与并主导部分大型企业员工安置项目,包括某大型国有石油企业涉及职工约500人、某大型民营塑胶制品企业涉及职工3000余人、某大型民营物流企业涉及职工近10000人的人员安置项目;妥善处理大量集体劳动争议和个体劳动争议,包括某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职工公积金管理历史遗留难题、某保洁员因亲人病危请假被物业公司解雇的维权案件等。创办以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为宗旨的职工维权资讯服务平台“劳动法苑”(Laodongfa.com)和全国规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在律所开设职工维权专线,数年来接待职工千余人次,律所荣获“2016中国首届律界公益榜”公益法律服务优秀奖。2016年7月被聘为“朱雪芹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室”法律顾问,带领团队办理数十起法律援助案件。10余年坚持在《劳动报》上通过开设专栏、接受采访等方式为职工维权进行普法宣传;在上海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工评正议”栏目发表近20篇职工维权社评文章。
罗桑群培,男,49岁,藏族,北京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西藏央金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西藏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
罗桑群培是西藏自治区第一个法学博士,留学归国、心系家乡创办法律公益事业。先后创办西藏第一家以律师个人名义设立的公益法律援助机构——西藏央金法律援助中心,第一个西藏农牧民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第一个公益法律图书中心以及西藏第一个法律援助基金会,形成法律援助和维权工作系统项目工程。同时在自治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服务大厅设立“职工维权窗口”,专门为农牧民工、外来务工人员、被侵权职工提供专业性法律援助服务。自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带领团队共接待法律咨询案件3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余件,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2008年完成首次被列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西藏农村法律科研项目”;2009年负责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合作在西藏开展联合国法律援助项目;2010年负责与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合作在西藏开展世界银行法律援助项目;2016年与中国益桥基金会合作开展西藏农牧民工法律援助项目;2017年与腾讯公司合作开展西藏农牧民工法律援助项目。主持《西藏农牧区法律现状和法律建设构想》课题,着重研究西藏农牧区法律援助和职工维权公益法律建设,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科学研究基金支持。
带领团队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服务创造和谐社会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服务行业优秀服务窗口”“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西藏自治区司法系统“先进集体”。
胡芳军,男,40岁,汉族,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复杂形势下,胡芳军敢于探索职工维权新思路、新方法,多年来始终坚守在维权第一线,力争在维权工作中实现劳企双赢。自加入广东省总工会法律服务团以来,带领团队共接待来访职工约7000人次,电话咨询8000多人次,在《南方工报》撰写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专栏稿件30篇,出具书面律师意见100余份;代理职工维权案件100余起(其中100人以上集体维权案件12起),援助职工3000余人,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代理某医院200余名清洁护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代理某公司1660名职工劳动仲裁案件过程中,尝试维权新思路,经过10余次开庭审理,最终为职工争取赔偿金额达2220万元;成功处理东莞某公司300名员工停工维权事件,为职工争取经济补偿近300万元;成功代理广州某公司外派海员在境外货轮猝死案件,积极探索海员维权制度化建设。积极参加普法活动,现场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30余场,直接受众5万多人次;做客媒体为职工答疑解惑20次。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工人日报》《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他和团队的维权事迹。
被评为首届广东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获得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董彬,男,41岁,汉族,江苏省总工会公职律师。
作为一名工会公职律师,董彬始终情系职工,通过参与立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倾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地方劳动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先后参与《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20多部地方劳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订,共提出立法建议60多条,有20多条得到采纳。起草《江苏省工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江苏省工会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推动组建江苏省工会阳光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总队和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推动建立工会新型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形成“一体化”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6000多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400多件,成功办理职工维权案件335件,累计为职工追讨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1000多万元。在《江苏工人报》《江苏工运》等开设专栏进行普法宣传;举办讲座培训6000多人;定期编写《江苏工会法律援助典型案例选编》系列;参与处理多起热点信访案件,撰写《信访分析》20余篇。连续数年参加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年清欠金额均超亿元,曾被评为“全省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先进个人”。
先后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被共青团江苏省委评为“2016年度十佳青年志愿者”、被江苏省总工会记三等功一次。
赖声洪,男,55岁,汉族,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多年来,赖声洪带领团队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坚持到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为职工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与工会联合组织法治宣传、讲座培训,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等,参与职工维权活动1500多次,办理职工维权案件2000多件。在处理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方面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成功化解多起重大群体上访事件。启动“百名律师进企业(社区)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对全区大中型企业用工制度进行“体检”;组织“银川地区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签约行动”,监督用工单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某大型国有企业改制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创造性提出“N+X”职工安置补偿方案,充分保障职工权益。为某工地48名农民工工资拖欠一案提供法律援助,历时一年讨薪成功。某大型公司破产长期拖欠116名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他带领律师为职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历经三年最终胜诉,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权益得以全部实现。带领团队为10余名四川籍农民工工伤赔偿案提供法律援助,成为全区首例跨省联合处理农民工职业病认定及工伤赔偿胜诉案例。
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新世纪313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带领的团队被全国律师协会、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区优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蔡昌鑫,男,44岁,汉族,重庆天宇三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蔡昌鑫执业20年来心系职工,对职工维权事业情有独钟,办理职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多年来,带领团队协助重庆市总工会成功处理51名重庆籍农民工在辽宁省上访讨薪事件;代理某农民工在海南三亚某工地工亡案件,为农民工依法力争工亡待遇和赔偿金共计124万元;为某工伤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获赔120万元。提出创新职工维权方式,让更多律师主动参与服务职工和职工维权工作的建议,带领重庆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全程参与重庆市总工会“千名律师进企业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制度设计、方案制定、文件起草等工作;担任市总工会志愿律师服务团副团长,作为首批志愿律师进驻10个企业。半年时间内,深入进驻企业58次,走访职工200余人次,开展普法讲座15次,服务职工1500余人次,接受职工热线咨询68人次,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31件,协调处理劳动争议9件。组织起草《重庆市律师协会律师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操作指引》印发全市律师,编写并印制通俗易懂的《务工人员维权手册》20000册,赠送给农民工;为职工免费上法治宣传课100多场次,受益职工达22000余人次;组织成立青年律师宣讲团,深入社区进行劳动法宣讲,受众15000余人次。
先后获得重庆市第一届十佳青年律师、重庆市优秀律师、重庆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樊建国,男,54岁,汉族,浙江省绍兴市总工会公职律师。
作为一名从事工会维权工作28年的公职律师,樊建国始终牢记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注重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先后参加《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浙江省工资支付办法》《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30余部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参与制定绍兴市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130余件;带领维权团队办理职工信访、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5700多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参与企业改制、重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40余次。积极探索创新工会法律维权模式,推动在绍兴市总工会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庭、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构建市、县、乡镇(街道)、企业四位一体的职工维权组织机构;推动人民法院在工会设立职工维权法庭、劳动争议调解室,并带领调解团队办理法院委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59件,成功调解结案185件,调解成功率达71.4%。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工会界别召集人作用,先后提出《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建议》《关于完善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建议》《关于取消出租车有偿使用费的建议》等提案,均得到有效采纳,多年被市政协评为优秀召集人或政协委员履职先进。
先后被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评为全国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者,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帮扶工作先进个人,被浙江省总工会授予维权帮扶工作标兵,多次被绍兴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潘悦,女,42岁,汉族,黑龙江德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潘悦是黑龙江省第一批专业从事劳动法律服务的律师,多年来带领团队办理职工维权劳动争议案件268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总结梳理劳动争议办案指南,其中针对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常见劳动争议处理的“两表一图”,帮助指导近百名劳动者成功“自助”维权。参与起草、修改劳动法地方法规、条例等工作,积极表达和反映职工呼声;带领团队为省内数十家企业建立和规范劳动用工制度。
她为多家企业改制、重组处理过职工安置问题,始终坚持从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某能源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所涉1.2万余名农村籍劳动用工人员依法规范用工、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成功化解某制造企业职工急性化学物中毒群体事件等。热心普法宣传活动,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法律咨询,通过各种媒体现场直播、解答劳动法律相关问题;担任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和《热线12》嘉宾,善用生动的法律故事普及劳动法律知识。联合其他律师自费创办黑龙江劳动律师网,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先后被评为哈尔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青年、优秀律师、三八红旗手,哈尔滨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法律服务人才;被黑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2011-2014年度全省优秀律师”;获得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央电视台联合颁发的2015年度“最佳社会普法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