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州5月9日电(通讯员 胡东斌)受害方情难自抑冲冠一怒,当庭砸跑辩护律师,围堵辱骂主审法官,结果从受害方变成了施害方。近日,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郑某玉、林某贞、林某金。
2017年3月29日上午10时许,连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在法院大法庭内公开审理吴某仙涉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庭审过程中,吴某仙辩解说自己作为会头没有骗取会脚会款,在场旁听的受害会脚林某贞、郑某玉、林某金等人听到吴某仙辩解后极度不满,当即无视法庭纪律,故意在法庭内喧哗、吵闹、随意打断庭审的发言,不听从法官及法警的劝止,导致庭审中断。在吴某仙被带离法庭时,林某贞郑某玉、林某金起身追赶追赶吴某仙,阻止吴某仙被带离,后被法警拦住。郑某玉、林某贞、林某金见没有拦住吴某仙,便冲到法庭辩护席处围堵、辱骂吴某仙的辩护律师陈某新、徐某辉,郑某玉拿辩护席上东西扔砸律师,导致吴某仙辩护律师急忙跑离法庭,郑某玉、林某贞、林某金继续追赶律师,后被法警等人劝止拦住。律师跑掉后,郑某玉、林某贞、林某金转头围堵、纠缠主审法官,林某贞拽拉主审法官并坐在法庭审判台上大声哭闹,同时,郑某玉、林某金在旁辱骂该案主审法官,致使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
检察官提醒:尊重法庭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是每一个诉讼参与人的法定义务,也是实现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任何不尊重法庭甚至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都是绝对不允许的,情节严重者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