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包括“占中三子”等9人继本周一接受警方预约拘捕后,30日又到香港东区法院提堂。有香港媒体评论称,长达79天的违法“占中”对香港社会造成的伤害,并不会随着时间过去而减轻,现在司法当局对他们采取法律程序,完全是“执行法治的应有之义”。
到庭应讯的9名被告包括:“占中三子”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牧师朱耀明;立法会议员陈淑庄、邵家臻;“学联”前常委张秀贤、钟耀华;以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和前民主党议员李永达。30日一大早,法院外就已架起重重铁马,约50名“保卫香港运动”示威者聚集在示威区,手持横幅高呼“严惩暴徒,还我法治”等口号。违法“占中”于2014年9月发起,戴耀廷等人在同年12月3日进行所谓“公民抗命”的最后一步,联同“占中十死士”的邵家臻等共65人到中区警署自首,承认“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罪名,所有人当天都未实时被捕,完成办理报案手续即离开。本周一,9人被起诉。
香港星岛日报网称,他们分别被控串谋公众妨扰、煽惑他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共6项罪名。其中“占中三子”被控串谋公众妨扰的控罪称,他们在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间,与其他人一同存留,在中环或在中环附近的公众地方及道路造成阻碍,对公众造成妨扰。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7年。9人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即张秀贤、钟耀华及李永达以6000港元现金保释,其余6人以1万港元保释。案件暂时毋须答辩,5月25日将再度审理。
戴耀廷在法庭外声称会继续争取民主制度,“无论我们将来面对什么也绝不放弃”。此前陈健民29日也扬言,“参与占中时已做最坏打算,包括再不能返回内地,要放弃研究中心教席,以及需要承受刑责”。星岛日报网注意到,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亲自出马,而9名被告则分别由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及王正宇、大律师杜俐琛等代表。据香港《大公报》30日报道,曾声称准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占中三子”被起诉后,骤然变得相当胆怯。周一被起诉后,戴耀廷周二就急忙找到金叶大律师事务所,一路上不时看手机,“似满怀心事”。文章说,金叶大律师事务所是香港知名律师行,由资深大律师麦高义坐镇。麦高义近年打的大案包括“曾健超(控告7名警察者)案”“南丫岛海难”及“许仕仁案”。有法律界人士透露,麦高义收取的律师费相当贵,一堂达30万至50万港元,单是“许仕仁案”代表郭炳联的麦高义律师团队,就盛传收取了3亿港元。
就在29日,旺角暴乱案也传出令香港民众振奋的消息。据《东方日报》报道,“港独”团体“热血公民”成员陈柏洋被控去年春节旺角暴乱中,两度向警员投掷水樽。去年10月,他被裁定袭警和拒捕两项罪名成立,判囚9个月。三周前,陈柏洋向高院提出上诉,29日遭驳回,“先前获准保释的他,在上诉判决后随即被押入囚室服刑”。高院法官张慧玲称,本案出现在旺角骚乱的高峰期,陈的挑衅行为不是为了表达诉求,而是肆意袭击警员,在收到警告后仍视警员如“活动靶子”,法庭不会姑息或纵容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判刑必须具有吓阻作用。
一些香港媒体同时注意到,作为“占中幕后黑手”及泛民“最大金主”的壹传媒负责人黎智英,至今仍逍遥法外。东方日报网30日称,黎智英曾与“占中三子”等一同到警署自首。他在金钟“占领区”清场时还曾当场被捕,事后再被警方以组织及参与非法集会罪名“预约拘捕”。但由于他选择“踢保”,即拒绝接受警方的保释条件,警方只能暂时将他无罪释放,保留再次拘捕及检控的权利。此外,黎智英还因涉嫌向多个泛民团体及立法会议员秘密捐款,而遭到廉政公署调查。但该案至今只有“社民连”议员梁国雄正式被落案起诉,黎与其他涉嫌收钱的泛民成员均未被检控。
29日,刚返回香港的黎智英称,暂时未收到警方会再次拘捕或检控他的通知。大律师陆伟雄表示,如果警方正式落案起诉黎智英,而黎当时身处境外,警方可将他列入监察名单或发出通缉令,由入境处在黎回港时将他拘捕;但由于黎智英并无保释条件在身,即使不回港也不算弃保潜逃,加上“占中案”并非涉及谋杀、打劫等严重罪行,估计难以从外地引渡他回港受审。不过也有消息称,对于“占中黑手”如黎智英等39人,警方正在等候律政司意见,不排除稍后提出起诉。
香港《大公报》30日称,戴耀廷等9人被起诉后,反对派竟然将之与林郑月娥的当选联系起来,“这当然是莫须有之词”。首先,检控是由律政司依法做出,与谁当选无关;更重要的是,所谓修复撕裂,并不是无原则、无底线之事,更不是可以用放弃法治来达成的“交易”。文章说,近年港人社会的所谓撕裂,是反对派特别是背后有西方势力的极端反对派,抗拒中央和否定《基本法》、要把香港社会搞乱而造成的。修复撕裂要讲大是大非,眼前依法办事、严惩“占中黑手”,正是修复撕裂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