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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还没拆房就砍人 律师:图片可见已开拆
发布时间:2017-03-22 16:45 | 来源: 南方都市报(深圳)


 官方:还没拆房就砍人 律师:图片可见已开拆

 

明经国的一处房屋顶部受损。(辩护律师刘文华提供)

 

2017年3月17日,江西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发生一起血案,十八塘乡人大主席在进行拆除“空心房”动员工作时,遭到村民袭击身亡。

案发

村民用镰铲击打乡人大主席头部

据赣州市南康区新闻办3月19日发布的信息称,南康区十八塘乡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3月17日上午,在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该乡人大主席卓宇和4名村干部再次来到村民明经国家,做拆除其“空心房”动员工作。前一天,乡村干部已深入明经国家做“空心房”拆除动员工作,他明确表示同意拆除。

10时许,趁卓宇接听电话时,明经国突然用镰铲袭击,致使卓宇受重伤。随后明经国潜逃。伤者迅速被送至区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于下午2时左右死亡。经公安机关全力追捕,3月18日11时许,犯罪嫌疑人明经国被缉拿归案。据初步了解,案发前,现场的乡村干部没有与明经国发生冲突,更没有强拆他家的“空心房”。

昨日上午,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对这起案件的一些具体情况做了正式通报,称3月17日上午9时左右,在拆除完犯罪嫌疑人明经国邻居明某炳、明某福两户的“空心房”后,挖机停止了作业。

卓宇(十八塘乡人大主席)和4名村干部前往周边其他地方踏看待拆“空心房”情况。此时,明经国拿着镰铲和其小儿子明某龙气冲冲赶来。明经国误以为是要拆除自家房子,当即抡起镰铲将挖机玻璃砸碎。趁卓宇正在接打电话,明经国突然举起镰铲砸向卓宇头部,致卓宇当即倒地。

在场的村干部迅速上前制止,明经国挥舞镰铲冲出村干部的阻拦,继续用镰铲击打卓宇头部并趁乱逃离现场。卓宇被送至区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于14时左右死亡。

通报称,案发后,公安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和追捕。3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在十八塘乡水源村一山岭发现逃窜中的明经国并迅速对其进行围捕。明经国在逃脱无望之际,捡起石块击打头部企图自杀,导致头部出血。

将明经国抓获后,民警迅速送至就近的十八塘乡祥联医院进行伤口清理和包扎,并随即送往区第一人民医院做CT检查,确诊为头皮创伤。

3月18日晚,明经国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争议

拆除过程是否履行相应程序

南康区新闻办发布信息表示,根据国土资源法规,“空心房”是一户多宅的闲置房,“空心房”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当事人明经国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明帮伟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家里一共有两套房子,一套是新的,有100多平方米,是外婆盖的,另外有一套是10多年前盖的房子,是一套旧房。他有个弟弟已经成家,并有两个小孩。

据明帮伟介绍,旧房子他们经常会过去,里面有一张床,还有农用工具。

南都记者获得了几张明经国家的旧房子照片,从照片中看到,这栋旧房子顶部已经有部分破损,紧挨着旧房子旁边是邻居家被拆掉的“空心房”,一地的瓦砾。

明经国的辩护律师刘文华告诉南都记者,“从图片上可以看出对当事人家房子的拆除已经开始了,整个过程没有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刘文华认为,首先,案发必事出有因,不可能无缘无故;其次,虽然《国土资源法》规定的是一户一宅,但是对农村一户两宅、一户多宅情况的处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行政法的原理,就不能够想当然的说就要把它拆掉。

针对自己家的旧房子是不是被认定为“空心房”,明帮伟表示,他们之前并没有收到正式的文件,“只是听说要拆 空心房 ,有人住的就不拆,过了年他们组织过会议,但我父亲没参加,我们也不知道讲了什么。”

明帮伟告诉南都记者,他们正在准备分家,“分家之后我肯定要有地方住,要盖房子,那个房子(旧房子)我还得住啊,我就是在那里出生的。”

刘文华律师告诉南都记者,下一步将依照法律规定,为明经国进行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让这个案子的全貌和真相能够展现出来。

背景

当地正在开展“空心房”整治工作

南都记者在当地国土资源局网站查询到一份《赣州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赣州市现代农业攻坚战领导小组2016年7月19日印发),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对农村“空心房”集中整治,并列出赣州市2016年度农村“空心房”整治任务表,对全市三区十六县2016、2017、2018年的“空心房”拆除、修缮、开发利用的整治工作,在房屋面积和房屋数量上有明确要求。

上述《方案》指出,2016、2017、2018年全市“空心房”拆除面积的任务数分别是3000000平方米、3000000平方米、2474264平方米,三年拆除房屋的数量合计为158299栋。其中2017年南康区“空心房”整治拆除任务459466平方米,在全市三区十六县任务数量中排名第三。

另根据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康分局网站2016年9月23日发布的信息,截至2016年9月14日,全区共拆除房屋面积182336平方米,完成任务的39.68%.

赣州市南康区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空心房”整治工作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尊重农民自愿的原则,“没有说搞什么时间节点,也没有说把什么强压下去”。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王琦



责任编辑: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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