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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中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发布时间:2016-09-19 16:08 |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日照中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发出全市首份律师调查令,标志着该市法院执行案件委托律师财产调查制度正式实施。

据介绍,律师可持调查令就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相关信息进行调查,调查收集的证据形式仅限于银行账户、档案材料、权利凭证、电子书证等书证,不包含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形式。持令人须按照执行法院要求正确使用调查令,并于调查结束后7日内将证据提交执行法院。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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