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崔晓丹)公司律师是现代企业制度化结构中不可缺失的重要部分,目前深圳共有13家单位进行公司律师试点。8月24日,深圳市司法局为13家试点单位授牌,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庆生出席活动。
公司律师是指在公司律师试点单位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已经过公司同意聘为公司律师的人员,简单来说公司律师属于企业内部人员,可以律师身份代理本企业法律事务,但不得以律师身份对外执业。公司律师在国际上有逾百年历史,通行于欧美等发达国家。而我国公司律师制度起步较晚,从法律定义到实施管理尚处探索阶段。实践中,公司律师制度有天然的优势,与企业法律顾问比较,公司律师更具有各方面的长处,能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目前国内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可以说是走向公司律师制度的一种过渡形式
此前深圳已在进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目前共有13家试点单位,包括华为、华润、比亚迪、中兴、中建钢构等大型企业,全市获批的公司律师达98名。
大型企业普遍有合同多、案件多、重大项目多的“三多”情况,试行公司律师制度在公司法律法务管理上发挥了极大效果。“试点公司律师对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便利,公司律师可以直接出庭,处理公司纠纷等问题更快捷。”华为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华为已有27名公司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