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的3份材料,新疆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梅很头疼,虽然从事律师工作多年,但第一次参与化解和代理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她觉得自己碰到了难题。
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几名涉诉信访当事人围着张志梅诉说着各自的诉求。
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案结事不了,成为多年来困扰各级法院的老大难问题。
为解决这一难题,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新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联合下发《推动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办法要求律师向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认为当事人有理的,可以告知其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无理的,要做好法律释明、服判息诉工作。
今年以来,新疆多家法院积极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昌吉州中院立案二庭庭长张桂琴介绍说,涉诉信访数量多、矛盾深、化解难,法院借助律师的独立地位,舒缓信访人抵触情绪,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8月1日至今,已经有12人次律师到昌吉州中院信访接待室工作。
新疆高院副院长解梅认为,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独立的执业地位,能够运用第三方中立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客观评析,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规定等发表意见看法,更容易得到信访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