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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鑫秋董事长遭罢免 年度股东大会律师未出意见书
发布时间:2016-07-26 15:30 | 来源:读懂新三板


  读懂新三板报道 2016年7月21日, ST 鑫秋( 832268 .OC)召开董事会议,会议决议罢免张友秋先生的董事长职务。7月22日,公司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显示,律师未能出具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在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发布的公告中指出,董事会罢免董事长张友秋的职务,是由于其决策失误,对公司发展造成困境。公告还显示,在公司选举出新的董事长之前,相关的职责由董事兼董秘宋洪胜代理。

  2016年7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律师个人原因,律师无法为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出具法律意见书。

  2016年7月25日,公司的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发布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由于未能在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出具律师法律意见书所带来的相关投资风险。

  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ST 鑫秋营收8485.13万元,同比减少58.85%,毛利率较上期出现亏损,为-5.8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由2014年的261.84万元转为-1.18亿元。



责任编辑:宋依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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