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解决我国城市发展面临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垃圾围城困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2000年6月,我国开始实施包括上海市在内的“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建设;2014年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试点工作进一步开展。然而,多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始终成效不明显,没有实质性进展。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为我国首部地方立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垃圾分类工作开始取得实质性进展。
上海垃圾分类立法实施一周以来,笔者了解到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地如火如荼,全民践行态势良好。最明显的利好现象是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广泛重视。领导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到居民小区全部迅速按要求配备了垃圾四分类设施,并通过现场活动、媒体网络、微信等多渠道层层宣传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各社区也安排专门人员和志愿者协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指导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责任到人,垃圾桶有桶长、垃圾房有房长,实施有效;居民垃圾分类妙招不断,各种垃圾分类神器和垃圾分类口诀和顺口溜层出不穷。总之,每个人都能切实感受到垃圾分类带来的变化,垃圾分类成为当前的“热词”。
当然,目前垃圾分类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首先,目前垃圾分类大多实行定时定点回收模式,给垃圾分类带来很大的不便,极大限制了垃圾分类的顺利实施,尤其是对年轻的上班族而言,垃圾分类时间与上班时间冲突,垃圾代扔服务涌现。其次,厨余垃圾/湿垃圾存在卫生隐患,居民需要将塑料袋里的湿垃圾倒入垃圾桶,然后将塑料袋扔进干垃圾桶,此过程因不卫生多引起居民的抱怨;且很多湿垃圾桶为敞盖式,清理不及时很容易发酵和产生味道,尤其是高温酷暑即将来临,湿垃圾收集带来的问题会更加明显。第三,干湿垃圾分类极易搞混,增加了居民垃圾分类的执行难度。例如核桃壳和螃蟹壳是干垃圾,而核桃仁和蟹肉是湿垃圾,鸡蛋壳和小龙虾壳却是湿垃圾。这些与我们的常理有些不同,分类时很多人都会困惑。第四,目前垃圾分类投入很大,尤其是人力成本,引起人们对垃圾分类经济成本可持续性问题的质疑。此外,垃圾违规投放处罚措施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很容易引起居民的抱怨,执行过程中如何避免矛盾和“人情”问题也存在一定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为垃圾分类持续有效开展提供参考。
第一,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垃圾分类仍需以强制执行为主。虽然目前全社会都在积极践行垃圾分类工作,但多是由于强制监管或激励措施,而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环保意识认识还很不足,本质上缺乏自觉开展垃圾分类的内部驱动力和主观能动性。日本经验显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象需要至少一代人的时间和教育投入,其用了40多年的时间将垃圾分类的方法逐步细化,并渗透到每个家庭、每个人,使之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因此,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短期内离不开强制手段的主导,要逐步培养居民垃圾分类的习惯和自觉分类的意识。
第二,从可持续视角来看要注重从“授之以鱼”向“授之以渔”的转变。现阶段由于居民对垃圾如何正确分类还不完全清晰,小区垃圾分类的顺利实施主要靠站点工作人员的辅助来完成,工作人员往往直接代劳居民分类。然而考虑到分类站点安排专人进行垃圾分类的成本较高,不可能长期如此。鉴于此,要向辅助分类工作人员灌输“授之以渔”的理念,让其注重培养居民正确进行垃圾分类的技能,逐步形成人人都可自行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习惯和生活方式。
第三,正确看待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并注重完善垃圾分类的可操作性和便捷性。目前垃圾分类还处于初始阶段,且我国国情复杂、公众觉悟水平参差不齐,出现问题都是正常现象,要正确看待、合理解决。管理者应从现存问题中总结经验,改进和完善现有垃圾分类模式,树立和推广可操作性和便捷性更好的垃圾分类模式。此外,要通过持续培训和宣传等加强公众对垃圾分类认识和知识的提高,从本质上推动垃圾分类的长久开展。公众也要充分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克服垃圾分类初期可能对自身带来的不变或不适应。
总之,垃圾分类和回收是利国利民的好事,笔者认为现阶段通过正式立法强制推行垃圾分类是正确方向,全民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对资源环境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家共同参与,携手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 董会娟)